5月28日上午,在召开皖通科技临时股东大会之前,周发展控制的南方银谷与李臻掌控的皖通科技董事会,上演了一场“全武行”。之后,又各发“情况说明”直指对方违法违规。那么,一家公众公司,缘何被两大股东演变成了“私人练武场”?
上证报记者注意到,皖通科技从3月初内斗至今,双方均指控对方违规。安徽证监局于5月28日下发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则印证了双方均存在违规行为。那么,为了争夺利益,上市公司各方何以如此无视法律法规?
更让人疑惑的是,在这个商业文明昌盛的时代,监管层有新证券法的加持,监管手段也更加多元与智能化,A股公司怎么还会出现如此乱象?这种野蛮乱局又将由谁来终结?
内斗也需遵守规则
这场“武斗”,在冲突双方、监控视频、警方等多方证实中呈现。
5月28日上午,在皖通科技会议室外,南方银谷工作人员等人被多名疑似皖通科技行政部安保人员抬出,其间双方多人产生“肢体冲突”。
南方银谷指控,众多疑似皖通科技行政部工作人员来路不明,并殴打了皖通科技多名股东和南方银谷工作人员等,现场损坏股东和工作人员笔记本电脑、手机和摄像机等财物。皖通科技则称,双方仅有肢体接触,上市公司此举是基于南方银谷作为股东无权抢占上市公司会议室。
虽然此次冲突仍待警方调查,但是双方仍在争议皖通科技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有效。皖通科技一直强调,南方银谷自行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具有法律效力,并在情况说明中表示:“南方银谷擅自刊登股东大会通知的行为是非法的,刊登股东大会的通知是无效的。”
4月22日,南方银谷提请5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但皖通科技董事会以会议资料不齐备且相关议案的议题不明确等为由,要求南方银谷继续补充资料后再行审议。这令南方银谷认为皖通科技董事会有意阻拦,随即通过非指定信披媒体公告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从皖通科技内斗经过可见,双方此前争斗都在利用相关规则进行攻防,而今随着南方银谷与王中胜等人的一致行动协议将在6月到期,双方为争取时间,都突破了法律法规的红线,升级到了“肢体冲突”。
在业界看来,在皖通科技控制权的争夺中,任何一方如以不合法手段取胜,不但会阻碍公司走上现代企业治理之路,也难以为监管和公众所认可。
双方难逃监管处罚
皖通科技由股权之争引发的武斗,伴随而来的是监管快速挥出的利剑。安徽证监局于5月28日对南方银谷、廖凯、李臻、潘大圣出具警示函,对皖通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
安徽证监局表示,南方银谷在非指定信披媒体自行刊登股东大会通知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南方银谷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经安徽证监局调查发现,皖通科技在印章管理、内部审计、募投项目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例如,公司同时使用多枚公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均由财务部保管,且存在未详细说明用印用途情况下长时间借出公章行为,印章管理未体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制衡和监督;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未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开展,而由时任副董事长李臻牵头,内部审计工作不独立。
安徽证监局要求皖通科技各方深刻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皖通科技内斗肇始于3月初,而3月正是新证券法开始实施的时间。业界人士提醒,皖通科技的各方股东与董监高应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合理地争取自己的利益。如果皖通科技内斗双方不吸取此次教训,一意孤行,再次突破法律法规红线,监管层必将対之实施更为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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